R-B02:“多输”结局叙述完成后必须有独立归因段
标准表述
当文章描述了竞争行为造成的”多输”结局(多方受损)后,必须紧跟一个独立的归因段落,明确指出谁应为这一结局负责。
缺失归因段的后果:读者只看到了现象(大家都输了),但不知道该问责谁——文章沦为现象描述,丧失政策指向性。
正例
- ✅ 先列举各方受损(商户收入降、骑手单价跌、用户体验降),再独立一段:“这场多输格局的始作俑者并非外卖行业自身,而是跨界入局的电商平台以非对称补贴策略发起的价格战”
反例
- ❌ 详细描述了商户、骑手、消费者三方受损,然后直接跳到政策建议(中间无归因)
- ❌ “这场竞争中没有赢家”——句号,下一段开始写建议
适用场景
- 大众媒体评论的论证结构
- 涉及”多输""零和博弈”等结论的文章
- 需要建立责任链条的政策倡导稿